可以賣掉任何東西的“GOG”原則

在一個面試現場,面試官出了一道考題:

“如果你有一支筆,請在30秒之內把它推銷給我?”

有人說:“這支筆很漂亮,非常適合您這樣的專業(yè)人士?!?/p>

有人說:“這支筆很棒,您可以用它來記錄生活的點點滴滴,也可以用來畫畫。”

有人說:“這支筆很好用,我個人也非常喜歡,相信您也會喜歡。”

……

雖然各有各的道理,但很可惜,這些都不是面試官心中最佳的答案。

這是電影《華爾街之狼》中的一個片段,銷售天才喬丹·貝爾福特用這道題難倒了無數求職應聘的銷售人員,然而題目的答案很簡單,“請面試官簽個名”,如果他恰巧沒有筆,那恭喜你,你可以把筆賣給他了。

可以賣掉任何東西的“GOG”原則

對于大多數人而言,銷售工作就像是在解一個“二元一次”方程式,我們希望得到的結果很明確“實現交易”,但如何將“供給”和“需求”這兩個變量相互匹配往往是一個不小的難題,賣便宜了怕吃虧,賣貴了怕沒銷量。大部分人會選擇用“試錯”的方法,一遍又一遍嘗試,希望通過努力來加速“供需”的平衡;只有少數人會從銷售的本質出發(fā),通過深刻地洞察和分析引導下一步銷售行為,進而高效地達成交易。

所以很多人會說,“銷售”就是一種“解決問題的方式”。消費者基于個人需求產生購買欲望,在購買的過程中衍生出一系列的問題,品牌方通過產品、服務以及解決方案幫助消費者解決了問題,最終達成交易。

“如何解決這些問題”就是成功銷售的關鍵,而隱藏在這背后的奧秘,不止是銷售理論,還包含了心理學和神經科學。

把任何東西賣給任何人的

“GOG”原則

1973年,全球問題解決領域最知名的專家,美國俄勒岡大學心理學系教授——韋恩·威克爾格倫通過試驗發(fā)現:不論一個問題有多復雜,它都只包含三個元素:給定條件(Givens)、運算(Operations)以及目標(Goals)。

其中,Givens是指“問題的初始狀態(tài)”,Operations是指“問題的執(zhí)行行動”, Goals則是“問題的預期結果”。在銷售語境下,用通俗點的話來說就是,賣家要回答三個問題:

① 我可以如何滿足消費者需求?

② 我要具體怎么做?

③ 我希望的結果是什么?

當你的銷售方案能同時正確回答這三個問題時,成功銷售也就達成了。

GOG原則看似很簡單,仿佛說了一些正確的廢話,但大道至簡,它是一個非常好的思考框架,不僅可以幫助你快速篩選出最重要的信息,也適用于任何環(huán)境。

面對不同的決策者,在不同的語境下,GOG原則的具體內容會隨之發(fā)生改變,簡單的框架之下是“對問題背后的深度思考”以及“對市場的敏銳洞察”。

跟著GOG原則,讓我們一起嘗試探索些簡單的話題。

品牌方的“GOG”原則

在今天的消費市場,品牌方該如何把產品賣給消費者?下面或許會是個不錯的方案:

GOG原則一(Givens):

洞察目標群體,設計消費體驗

當下,消費市場處于體驗經濟時代,消費者是個性化,多元化的,他們的消費行為受到社會主流文化和各種亞文化圈層的影響。在多元的消費場景下,消費者希望可以看到、聽到、感覺到、觸摸到、聞到、甚至品嘗到產品的所有特征。所以,品牌要想脫穎而出,就需要帶給消費者獨特、受人喜愛的消費體驗。

于是,我們看到了層出不窮的線下快閃店、知名IP聯(lián)名的奶茶旗艦店、頂級餐廳的可觀摩廚房、星巴克的咖啡工廠、全季的一杯好茶、超越虛實空間的虛擬人偶像,通過全方位的感官盛宴,品牌正帶給消費者不同的沉浸式消費樂趣,不斷激發(fā)購買需求。

可以賣掉任何東西的“GOG”原則

GOG原則二(Operations):

打通價值鏈,讓體驗更高效

在古代的戰(zhàn)爭中,有這樣一句話“兵馬未動,糧草先行”。

當代品牌競爭同樣也是如此,為了給消費者帶來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,品牌方需要構建可靠的價值鏈,從“研發(fā)、采購、制造、營銷、服務”等多個環(huán)節(jié)出發(fā),聯(lián)結產業(yè)鏈伙伴,打通產業(yè)鏈條,在確保企業(yè)成本可控的同時,用消費者喜歡的方式,讓優(yōu)質的消費體驗可以高效實現。

比如在研發(fā)端,品牌會根據消費者的喜好,不斷推出有趣的新品;在營銷端,品牌會通過頭條、雙微、戶外廣告等各種傳媒渠道,對品牌內容進行快速傳播,長圖文、短視頻都是不錯的方式,同時,品牌也會通過抖音興趣電商直播與消費者進行面對面的互動,讓人們買到看得見的實惠,提升購買的樂趣和決策的便捷性。

GOG原則三(Goals):

聯(lián)結公司使命/愿景,讓體驗可持續(xù)

相比短期利益,優(yōu)秀的企業(yè)往往更注重長期發(fā)展,他們會制定使命和愿景,來作為企業(yè)所有行動的依據。

對品牌而言,“Goals”即公司使命和愿景,它可以準確定位公司業(yè)務,可以讓員工明白,公司究竟是在賣產品,還是在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。這個看似簡單的常識卻是讓很多企業(yè)立于不敗的真理。

在2010年,如果你問那些手握巨額資本的創(chuàng)業(yè)者,他們最想在什么樣的業(yè)務領域創(chuàng)業(yè),大多數人都會回答說:目標當然是互聯(lián)網電商。

不論這個答案在當時看上去多么確定無疑,實際上它并不精準。他們真正的目標是,以盡可能快且節(jié)約成本的方式,將大量用戶連接在一起,并為用戶提供線上的高質量購物體驗。如果當時很多人意識到這點,他們就會拓展直播帶貨,視頻帶貨等業(yè)務,因為在中國電商大戰(zhàn)激烈碰撞的10年間,最后的勝利者只有寥寥幾家,而直播帶貨業(yè)務則已悄然崛起。

一句“讓天下沒有難做的生意”,讓淘寶品牌目標永續(xù),從連接C端用戶,到打通B端廠家,在確保業(yè)務拓展與時俱進的同時, 也讓“逛淘寶“成為了廣大消費者的生活日常。

當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,但大部分公司的銷售業(yè)績正取決于他們能夠在“GOG原則”之上得出多少正確的答案。

銷售人員的“GOG”原則

那作為一位銷售人員,我們又該如何把產品賣給別人呢?同樣可以運用“GOG原則”。

GOG原則一(Givens):

了解用戶需求,深挖解決方案

消費者需要的是解決方案,不是產品,產品只是解決問題的媒介。比如女孩子買一個LV的包包,并不是因為這個包能裝下多少東西,而是因為LV的包可以彰顯自己的品味和身份,可以吸引更多志同道合的伙伴,解決了她在社交上的問題。那如果我買包,可能就會買一個大一點的,用來解決我的收納問題。

所以,你提供的解決方案越能觸達消費者的癢點、喜點和痛點,就越容易實現交易。

GOG原則二(Operations):

預設不同的解決方案

一件產品能夠解決問題的范疇越廣,往往越受歡迎。手機最重要的功能是通話和發(fā)送消息,在手機還被稱為“大哥大”的年代,它只能用來打電話,當時,只要你認為自己是大哥就會去買一臺,走在路上非常拉風。但今天,當擁有更多功能的智能手機出現后,大哥大已經很難看到了。雖然,智能手機中的很多功能我們并不常用,但在關鍵時刻或許會有意料不到的驚喜。畢竟在生活中,多一種選擇,總是讓人多一份安心。

GOG原則三(Goals):

找出最令人滿意的解決方案

當然選擇太多也不是一件好事,大多數消費者還是喜歡“足夠就好”。過多的解決方案,不僅容易令人反感,對企業(yè)的運營成本同樣會造成不小的負擔。所以,經驗豐富的銷售人員會從眾多優(yōu)秀的解決方案中,找出最符合消費者需求的方案,加以推薦,促成購買。

就好比在4S店賣車,雖然公司的優(yōu)惠活動有很多,但多數銷售人員只會推薦幾個最有吸引力的活動,在成交利潤和打動用戶之間來回較勁,直到一個讓買賣雙方都相對滿意的方案出現。

當然,還是那句話,具體情況具體分析。但不可否認的是,消費市場對銷售人員的個人分析及洞察能力正在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
對于銷售工作而言,努力非常重要,但很多時候,聰明地做事會更有效率,與那些成功的營銷大咖相比,我們往往最欠缺的也是一些方式和方法。

在生活中,沒有人可以在每一次銷售工作收獲成功,我們該做的事只是用自己的大腦、撒下足夠多的種子,并且盡可能地填滿那些消費欲望,如果做得正確,就有可能得到很高的回報,合理運用“GOG”原則,相信你一定可以成為銷售精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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